近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示了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城市名单,全国共有50个城市拟入选,咸阳名列其中。这意味着,未来在咸阳进行日常消费并索要发票,将有机会参与抽奖,单张发票奖金最高可达800元。

除咸阳外,本次公示的试点城市还包括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石家庄、太原、南京、成都等49个其他城市。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
根据三部门此前发布的通知,在试点城市内,个人消费者在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且取得的发票票面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后,即可参与当地组织的发票抽奖活动。据悉,有奖发票政策覆盖购物、就餐、旅游、文体、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核心消费场景,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活动鼓励居民消费后主动索取发票并参与抽奖,单张发票的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记者 苏珊 )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