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6期公告,依法披露陕西省宁强县卧云山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饮用纯净水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详情,涉事企业已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相关处罚决定已履行到位。

抽检结果显示,该企业于2025年8月16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商标为图形,规格型号18.9L/桶,经检验其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9月24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依法责令其对不合格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并全面排查不合格原因、完成整改。经查,该批次饮用纯净水共计灌装513桶,累计召回涉案产品67桶并进行无害化销毁。经排查确认,此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桶盖松动、产品密封不严所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81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2281元。(记者 袁荣)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