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最高2138.4元/月

西西新闻 @ 2026-01-23 18:13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一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138.4元/月,二类区2025元/月,三类区1926元/月。
 

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试行)》和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进行的。通知明确,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也相应调整。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个月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参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
 

根据附件显示,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分为三类区:一类区包括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等19个县(区);二类区包括西安市鄠邑区、宝鸡市渭滨区等42个县(区);三类区包括宝鸡市凤翔区、咸阳市永寿县等46个县(区)。不同类区执行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记者 张黎江)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