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2026年春节临近,汉中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日益增多。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19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强调,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对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管理,每餐次50人及以上的聚餐活动,举办者应提前2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填写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
在聚餐环境方面,加工场所应远离污染源,提前清扫并保持整洁,落实 “三防” 措施,配备必要设备,且严禁在场所内存放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从业人员方面,乡村厨师及帮厨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时应注重个人卫生,穿戴整洁衣帽,保持手部清洁。
对于食材采购,严禁使用有毒有害、腐败变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肉类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应冷藏(冷冻)保存。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餐饮具洗净消毒,生熟分开,杜绝交叉污染,隔夜食品复热后才可食用,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亚硝酸盐加工食品。此外,还需按规定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25 克,冷藏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若使用非统一供应的饮用水,也需同步留样。
市场监管局还倡导文明节约之风,反对餐饮浪费,鼓励举办者合理搭配菜品,践行“光盘行动”。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举办者或承办者应立即送患者就医,及时向镇(街道)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置。同时,鼓励有条件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提升事故预防和救助能力。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重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聚餐环境。(记者 苏珊)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