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明确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有关考试内容有调整。

美术与设计类:速写(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调整为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或采用人物场景、图片,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书法类:书法创作科目,考试内容调整为,书法创作科目题目一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不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书法创作科目题目二,创作的书体为从楷书、隶书、行书中指定一种,且不与书法临摹科目中的书体重复(20-28字,不提供繁体字样)。(记者 苏珊)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