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陕西省民政厅正式发布修订后的《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规于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取消了婚姻登记的户籍限制及户口簿相关要求,全面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取消户口本要求,简化材料。新规明确,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
实现全国通办,打破地域壁垒。新规全面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无论户籍所在地如何,内地居民仅需持身份证和相关书面声明即可在全国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这一政策特别便利了异地工作、生活的群体,消除了回原籍办理的负担。
电子档案可异地调档,提升服务体验。新规要求婚姻登记处必须具备独立办理空间,场所整体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需设置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厅、档案室等功能区域。同时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记者 张黎江)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