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2025年以来,商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推动从“告官可见官”向“出庭又出声”“出庭又见效”转变,力促“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促进群众由“信访”向“信法”转变,助力加强基层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案件败诉率下降、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水平“两提升”的良好效果。
强化制度规范要求 确保行政应诉有章可循
强化行政应诉要求。出台《商洛市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若干措施》,从工作流程、出庭出声、调解和解、履行裁判、府院联动、规范执法、考核约谈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强化出庭应诉职责。制定《商洛市落实行政应诉职责任务清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出庭人员需提前熟悉案情,有效参与庭审,确保出庭效果。
强化败诉案件整改。创新推行《商洛市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明确败诉案件须在规定时限内由责任单位提交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司法行政部门加强督帮,聚力推动问题及时实质解决,维护社会稳定。2025年,对近三年95件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制度12个,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加强诉前调解止争 前置关口减少行政争议
加强调解沟通。市司法局牵头,搭建由法院、应诉机关等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的争议化解平台,通过诉前调解、政策解读、上门沟通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将争议化解在立案前,推动“民告官”从“对抗”走向“对话”,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2025年以来,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案件达26.27%,同比提升5.93个百分点。
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司法、行政、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25年以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政府与县(区)法院累计召开联席会议19次,对33件重大、复杂、敏感类诉讼案件研判会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力求拿出让各方满意的调解意见,法、理、情相结合,确保化解有据、调解有序、和解有意。
加强案件追踪。市县(区)司法部门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台账,做到“一案一档、动态更新、全程可溯”,定期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回访、了解群众满意度,对诉讼案件督促按法律规定办理、切实解决问题,以全流程监管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25年以来,回访案件102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坚持诉中出庭解纷 提升庭审应诉质效
做实出庭提醒。印发《关于建立行政诉讼文书抄送制度的通知》,建立“法院送达—司法局督办—应诉机关落实”闭环运行机制,实行“一案一通知、一案一督促”,法院行政诉讼文书同步抄送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收到出庭应诉通知书后及时对接应诉机关,提醒其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出庭应诉。
做细庭前准备。常态化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法院庭审观摩和出庭应诉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应诉专业化能力、规范化水平。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召开庭前研判会,邀请法律顾问和业务专家参与,深入分析争议焦点,依法梳理答辩思路、拟定解决措施,确保依法应诉,提升庭审效率,降低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
做好庭审回应。针对一些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敢出声、担心出声不当影响法院裁判结果的思想顾虑,要求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必须出声,庭审法官引导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最后陈述环节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提出解决问题措施。2025年以来,4个县(区)长和11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带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诉后复盘考评 健全依法履责长效机制
深化裁判履行。健全法院生效裁判、《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办理回访机制,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行政应诉案件台账,严格按时限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导,2025年以来,共督导14个责任单位,提出改进措施22条,确保判决结果得到有效实施,有力维护司法公正、法律权威。
深化案例剖析。坚持监督和预防并重,复盘近三年来行政应诉案件,筛选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7件败诉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力促实现“办结一案、警示一片、提升一批”。
深化督察考评。建立“通报+评查+约谈”督导考核机制,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期提交答辩状、违规出庭应诉、多次败诉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以严督实考强化行政主体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化解意识,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全面提升。
有益启示和思考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商洛市紧扣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改进优化执法方式,提升当事人的法治获得感,使公平正义在行政争议解决中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有效避免分歧加剧和矛盾激化,减少长期信访、重复诉讼的发生,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必须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各环节协同发力。商洛市通过构建行政应诉“制度设计—源头化解—诉中应对—诉后整改”全流程闭环体系,有效破解前端“重应诉、轻预防”、中端“重程序、轻实效”、后端“重执行、轻反思”问题,形成“司法引领、行政主导、专业支撑、部门参与”的共治格局,高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其实践表明,行政争议涉及主体多、持续时间长,必须扣紧责任链、工作链、监督链,建立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推动行政应诉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才能实现“少打官司、办好实事”。
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必须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实质性化解问题。商洛市以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为抓手,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协调各方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把事说清、把法讲透、把老百姓的“找个说法”变成给老百姓“想个办法”,解开群众心结。其实践表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接受司法监督的法定职责,更是倾听群众呼声、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途径,必须在耐心疏导、积极沟通中缓和对立情绪、改进工作不足、切实化解矛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争议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被重视、被尊重,才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必须深化以案促学以改促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商洛市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案件化解全过程,以败诉案件和争议案件为镜鉴,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通报学习,强化督导考评,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执法水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其实践表明,行政争议多源于执法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到位,必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才能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文 /谢飞)
来源/商洛司法
编辑/董明洁 陈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