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任免职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姜祥平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主任,免去其延安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查专员职务;
白广峰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县级督查专员职务;
王利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利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菁同志任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永生同志任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瑞同志任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永生、李瑞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晓东同志任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赵耀东同志任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小安同志为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免去徐懿浩同志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瑾同志任延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延安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
强罡同志任延安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王红光同志聘任延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蕊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白瑾、强罡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炳军同志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教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志聪同志任延安开放大学校长;
冯付军同志任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副县级);
薛江柱同志聘任陕西延安中学副校长。
以上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宜佳佳同志任延安市就业服务处主任(副县级)。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郑满宁同志任延安市水保生态治理和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彦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沈建伟同志延安市水保生态治理和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昌斌同志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队长职务。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丽华同志任延安市植保植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亚琳同志任延安市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职务;
雷永发同志任延安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龙同志任延安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雷永发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陈彦同志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商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佳同志任延安市口岸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石玉龙同志任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信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龙同志任延安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齐晓堂同志延安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高龙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财政局、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昊同志任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郑满宁同志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宝英同志任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文物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冬梅同志任延安市文物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折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