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本该充满朝气与欢笑,而一次运动会前的练习,却让三个家庭陷入困境。

2025年春季校运会前夕,刚满12岁的古某在练习铅球时,不慎将同时练习跑步的章某某面部击伤。经诊断,章某某牙槽骨骨折、多颗牙齿缺损,后续治疗费用高昂,其监护人索赔80余万元。
事故背后,是两个孩子的梦想与现实碰撞:古某品学兼优却家境困难,意外让他背负沉重心理压力;章某某怀揣文艺梦想,伤情可能影响未来发展。两个家庭,同样揪心。

为妥善化解纠纷,榆阳法院调解中心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家长、校方及保险公司沟通,明确指出:学校在选择练习场地时未能充分考虑安全隐患,应承担责任;古某已满12周岁,应预见在铅球场地附近跑步可能存在的风险;章某某同样年满12周岁,对自身安全也有注意义务。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各方逐渐形成共识:校方积极承担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尽力赔付,古某家庭虽困难但仍愿尽力补偿,章某某监护人也理性让步。最终,这起纠纷以校方补偿20万元、保险公司赔付2万元、古某家庭承担1万元达成和解。
一场意外,三方担责,四方和解。当纠纷发生,理性沟通比对立争执更重要;责任共担比单方追责更有益;而最重要的,是让孩子们从这件事中学会责任、懂得保护,继续向前奔跑。
来源/榆阳法院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