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为提升道路安全水平,将于12月23日0时起,正式启用8处单点测速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此次启用的测速点主要分布在312国道、亭巨公路及长宁公路部分路段。具体包括312国道黑河大桥双向、冉店坡头双向,亭巨公路西塬路段双向,以及长宁公路孝席路段双向。上述地点均实行限速60公里/小时,起拍速度为66公里/小时。
公告明确,这些设备不仅对超速行驶进行抓拍,还将对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依法处罚。(记者 张黎江)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