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就“陕西省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投诉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责令修改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5年11月,陕西清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陕西省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外包项目”投标时,对招标文件提出了三点关键质疑:相关资质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存在歧视性;业绩评分设置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对“智能化操作控制系统”的要求具有倾向性。
陕西省财政厅依法受理后,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及专家核实,最终认定投诉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法机关于12月11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公告显露政府采购活动正受到更严格的社会监督与法律规范。任何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都将被依法纠正,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记者 张黎江)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