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2月8日12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执行除特殊车辆外,杨凌示范区建成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
据悉,此次禁行时间覆盖全天24小时,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未发布解除禁行通告前,禁行措施持续实施。禁行区域“杨凌大道(兴平路丁字)-北环路-344国道-东环北路-渭惠路(西宝中线)-东环南路-自贸大街(新桥路自贸大街十字)”形成的区域以内为货车禁行区。禁行路段包括河堤路全段、滨河路(新桥路滨河路十字以西路段)、自贸大街(新桥路自贸大街十字以西路段)、杨凌大道(杨凌大道兴平路丁字以南路段),以上区域和路段禁止货车通行,其他区域道路可以通行。

此次禁行特殊车辆除外,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定义的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经示范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示范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新鲜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有关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用于重大活动保障,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运营的执勤车辆。(记者 苏珊)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