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热电联产机组供暖季电力热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热电联产企业,严格执行供热参数标准,供水温度、压力等指标须符合民生用热要求,不得擅自降低供热温度。

保障过冬,超前研判保供措施。热电联产企业要把今冬采暖季电力热力稳定供应作为当前能源保供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超前研判并制定极端天气、燃料波动情况下的保供措施,电网调度部门要强化热电联产机组“以热定电”管理,不得随意调整供热负荷,坚决杜绝民生用热短供、断供问题,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稳定生产,确保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热电联产企业要建立设备每日巡检、每周排查、每月维保制度,重点监测锅炉、换热器、管网阀门等关键设备,进一步夯实机组运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供热参数标准,供水温度、压力等指标须符合民生用热要求,不得擅自降低供热温度。
畅通渠道,及时解决民生供热问题。热电联产企业应进一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完善开通 24 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微信小程序报修通道等措施,通过公众号实时发布供热动态(如管网检修、压力调整)、报修进度等;安排专人驻点,解答缴费、停复热、退费等咨询,现场处理投诉。
完善预案,提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热电联产企业要结合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极端场景,修订完善燃料中断、管网破裂等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关键数据实时监测机制,跟踪气温变化、燃料库存、机组运行状态等数据,对接气象部门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极端天气下启动分级响应,优先保障民生供热。
补足库存,确保燃料供应基础牢固。热电联产企业须严格按照需求量的80%签订2026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供暖季期间热电联产企业电煤库存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将会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对未履行保供责任导致停供、短供的企业,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问责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置。(记者 苏珊)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