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消费典型案例,涉签霸王条款、篡改生产日期等

西西新闻 @ 2025-10-28 11:04

10月27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查办一批群众身边违法案件。

 
案例1: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5年2月11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大队执法人员接投诉,反映其与西安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对方拒绝退还订金。经查,当事人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添加了“本合同单自订单之日起不以任何理由退款”的款项,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权。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处罚。

案例2:液化气站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充装

2025年5月2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举报,反映蓝田县某液化气站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经查,当事人存在充装了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1个充装班次仅1人实施充装活动,且未对充装的气瓶进行充装前后检查的问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处罚。

案例3: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025年6月10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未央大队接监督抽检报告,显示西安市未央区某淀粉制品厂生产的“手擀粉”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为小作坊。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处罚。

案例4:商贸未履行直播时的承诺

2025年6月10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接案件移送函,反映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视频直播时买酒送手机、现金、金条的承诺。经查,当事人为了增加下单量,其主播在微信视频直播时,承诺向直播期间下单买酒的消费者送手机、现金、金条,但事后没有兑现承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

案例5:销售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

2025年3月2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执法人员对西安某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将某品牌食品生产日期进行篡改之后再行销售。经查,门店负责人从拼多多平台购买手持迷你喷码机、油墨稀释剂等物品,指示员工对涉案食品的生产日期进行篡改之后再行销售,构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没收涉案食品及工具的处罚。(记者 苏珊)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