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发布消息称,3家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碑林区教育局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妥善处理后续问题。
	 

3起违规行为都是相关责任人以个人名义租赁物业开展校外培训:负责人张某某,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御城龙脉南区东侧二楼商铺,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负责人汤某某,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新红锋大厦3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负责人陈某,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艺泽大厦B座7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碑林区教育局立即叫停上述违规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妥善处理后续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上述当事人责令停止举办、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记者 苏珊)
	编辑/何海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