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西新闻记者从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西安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在龙湖花千树二期项目人防工程第四防护单元拆除人防工程防护密闭门1樘、防护单元隔墙后开洞6个等违规行为,被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存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西安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龙湖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公司业务涵盖物业管理、专用设备修理、食品销售等多个领域。(记者 苏珊)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