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咸阳市通报一批涉教育领域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咸阳市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社会领域涉教育网络乱象整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网上涉教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对查处的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1. 短视频账号“咸教XX”
发布涉“高考状元”“喜报”等热点话题进行营销炒作,渲染升学焦虑,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咸阳市网信、教育、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王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
2. 短视频账号“咸阳升学X老师”
发布涉“点考”“择校”等损害教育公平内容,炒作“中考上线率”“中考录取率”等不实信息,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咸阳市网信、教育、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张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
3. 短视频账号“择校XX志愿填报”
发布涉择校攻略、特殊上学渠道等损害教育公平内容,干扰招生入学工作和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旬邑县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王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
4. 短视频账号“咸阳教育XX”
仿冒教育部门官方账号,解读教育领域相关政策,炒作“喜报”“中考升学率”“学校排名”等违规信息,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礼泉县网信、公安等部门对账号持有人李某进行约谈,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账号作暂停内容更新处理。
5. 短视频账号“咸阳AI升学X校长”
以“分数提高”为噱头,发布夸大培训效果的营销信息,诱导家长购买服务,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彬州市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杨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账号作暂停内容更新处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咸阳市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从严整治教育领域网络乱象,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络账号,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网络环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咸阳市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社会领域涉教育网络乱象整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网上涉教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对查处的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1. 短视频账号“咸教XX”
发布涉“高考状元”“喜报”等热点话题进行营销炒作,渲染升学焦虑,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咸阳市网信、教育、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王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
2. 短视频账号“咸阳升学X老师”
发布涉“点考”“择校”等损害教育公平内容,炒作“中考上线率”“中考录取率”等不实信息,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咸阳市网信、教育、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张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
3. 短视频账号“择校XX志愿填报”
发布涉择校攻略、特殊上学渠道等损害教育公平内容,干扰招生入学工作和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旬邑县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王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
4. 短视频账号“咸阳教育XX”
仿冒教育部门官方账号,解读教育领域相关政策,炒作“喜报”“中考升学率”“学校排名”等违规信息,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礼泉县网信、公安等部门对账号持有人李某进行约谈,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账号作暂停内容更新处理。
5. 短视频账号“咸阳AI升学X校长”
以“分数提高”为噱头,发布夸大培训效果的营销信息,诱导家长购买服务,干扰教育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彬州市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账号持有人杨某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清除违法违规信息,账号作暂停内容更新处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咸阳市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从严整治教育领域网络乱象,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络账号,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网络环境。
来源/咸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编辑/景雪琪 谷雨霏(实习编辑)
编辑/景雪琪 谷雨霏(实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