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陕西省库容最大的战略水源储备库——东庄水库,迈入依法治理、系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咸阳市人大法制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咸阳市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水库集防洪减淤、城乡供水、清洁发电、生态修复等综合功能于一体,建成后将成为陕西省库容最大的战略水源储备库,对构建黄河安澜屏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布会上,咸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彦霄从七个核心方面解读《条例》内容。在管理范畴与原则上,《条例》明确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一千米区域(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同时遵守水污染防治法规),确立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主导、部门共治” 等治理总基调;在管理体系构建上,形成 “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县级主责” 格局,明确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周边县(市)政府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划分水利、生态环境等13个部门职责;在生态保护方面,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高污染项目及采石采矿挖砂等破坏行为,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天然林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在资源利用优化上,严控 “三高” 项目,推广生态种植养殖,支持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在用水安全保障上,统筹水资源开发节约保护,强化防洪安全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上,挖掘泾河流域文化价值,保护文物与农耕文化遗产,打造标志性旅游目的地;在保障机制完善上,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智能化监测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法律责任。
未来,咸阳市水利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发力,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对库区周边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库区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建设“西部名市 丝路名都”贡献水利力量。
西西新闻咸阳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