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新规,明确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管理细则

西西新闻 @ 2025-08-15 11:02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卫健委、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明确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管理细则,对公办及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实行分类定价,其中公办机构基本服务费最高可上浮20%,并强化收费公示与退费监管。

 
 
公办托育最高上浮20%,社会办机构设参考区间
 
《通知》将普惠托育机构分为四类管理:公办托育机构基本服务费(保育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各设区市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允许上浮不超过20%;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由市级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通过合同约定具体价格;公办幼儿园托班参照幼儿园收费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则执行政府指导价。而非普惠机构仍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发改委强调,定价需扣除政府补贴与社会捐赠成本,结合地区收入、服务等级等因素差异化制定。
 
收费全公示,退费有保障
 
新规要求所有普惠托育机构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在经营场所及网站公示项目、标准及依据,严禁清单外收费。

退费规则进一步细化:因机构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入托的,需全额退费;家长自身原因退托的,可按比例退费,具体细则由各地制定。此外,托育机构水电暖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部分地区还可获运营补助。
 
三年一评估,托育与幼儿园服务衔接
 
《通知》明确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3年对收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教育部门将严审幼儿园托班资质,卫健部门负责社会办机构备案与指导。

此外,各地在发布本地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具体政策时,应同步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据统计,陕西现有普惠托育机构1200余家,新规实施后预计可降低家庭托育成本约15%。(记者 张黎江)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