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切实守护参保群众“看病钱”“救命钱”,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对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结算分级管理,7月1日起全面落地实施。分级管理仅涉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范围,参保群众门诊统筹等待遇政策不变。
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就是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能力,将其分为A、B、C三级,不同级别开通的医保结算服务范围不同。A级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如普通购药、自费部分支付。B级在A级基础上,增加门诊统筹结算,如普通门诊报销。C级覆盖最全,包括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结算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分级管理仅涉及医药机构的结算范围,参保人的门诊统筹等待遇政策不变,参保人依然可以按原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过去,药店申请定点资格后,往往直接开通全部医保结算权限,导致部分机构存在骗保、违规使用基金等问题。为此,内蒙古医保局通过分级管理,严把准入关。新申请定点的机构只能从A级开始,满1年且表现良好方可申请B级,再满1年达标后可申请C级。已定点的机构需按标准重新评定等级,不符合条件的将限制结算范围。
新政后,群众就医购药前,可查询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医药机构等级。例如慢特病患者需选择C级机构、或“双通道”药店;普通患者购药可选择任意定点药店(A级及以上)。目前新申请的药店均为A级,需逐步升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优先选择开通“两病”结算的C级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特病用药可到二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双通道”药店(如呼和浩特市有70余家)。部分特殊药品需在指定药店或医院购买,医保报销更便捷。
若医药机构不具备相应级别开通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则无法获得对应的医保结算资格。
原标题:内蒙古医保新政来了!7月1日起,买药报销有变化!
来源:奔腾融媒
编辑:张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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