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西安市高陵区昊尊闽陕贸易有限公司高陵区东关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以个人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合计636,134.82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636,134.82元,加收滞纳金127,273.27元,处罚款310,591.25元,共计1,073,999.34元。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稽查领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利用税收大数据手段提高稽查质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三秦网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