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汉中监管分局发布关于陕西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晏湾支行、天堰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陕西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丰支行等三个网点终止营业的请示》(勉农商银字〔2024〕141号)及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晏湾支行、天堰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陕西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晏湾支行、天堰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汉中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折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