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西安市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当前,全市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受持续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和春耕生产、上坟祭扫等多种因素影响,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动员,严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此令。
一、全面压实防火责任。各级林长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压紧压实应急、公安、气象、秦保、林业及国有林场,镇街、村组及护林员的防火责任,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目标,确保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
二、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作为第一道防线抓细抓实,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加大防火警示教育片投送播放频次,采取增设宣传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禁令、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强化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共同筑牢全民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防线。发挥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火,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报审监管、农事用火报备监烧、祭扫用火疏导严管等有关规定。紧盯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期,各涉林区县要及时发布野外用火禁令或通告,并组织力量下沉,督导全面禁火封山,实施强制严管。沿山区域的要道峪口要增设检查卡点、加派巡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和管控,严格火具火源的查缴,降低火灾风险;森林公安要积极配合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将火源挡在山外林外。
四、系统整治火灾隐患。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区域,加强对林区输配电设施和“五口”“五缘”“五边”等高风险区,以及旅游线路及自然风景区、林区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管理,多措并举清除林牧区可燃物、管住用火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林长要紧盯风险隐患,限时整改,销号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治效果。
五、加强防火能力建设。要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扑火队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加强防火物资的储备,全面点验、检查、维护扑火机具装备,确保技术状态良好。严格落实防火期内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零火情”日报告值班制度,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和“1小时”火情核查反馈等制度,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和虚报、迟报、瞒报等现象。
六、严格督导追责问责。市、县(区)防灾减灾办要分级组织公安、林业、应急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