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咸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5年寒假工作的通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1月14日(农历腊月十五,星期二)起放寒假,高中阶段学校2025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星期二)起放寒假。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寒假于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三)结束,2月13日(星期四)报到,2月14日(星期五)正式上课。
幼儿园参照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在家长自愿原则前提下,可为假期幼儿无人看管、确有入园需求的家庭提供入园服务。各县市区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