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0时起,山西太原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西西新闻 @ 2024-11-22 10:23

11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11月21日省、市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经与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忻州市共同分析研判,11月23—24日,受高空槽和低空切变线共同影响,24日有一次雨雪天气过程,降雪前湿度增大,以西南风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为5级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

针对上述研判情况,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11月23日00:00—11月24日24:00,启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由于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提前解除(或延长)预警,降低(或提升)预警级别,并相应调整减排措施的可能性。各单位及时根据预警发布情况,严格落实减排要求。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

2.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方式;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课程及活动。

3.停止广场舞、露天比赛等户外文体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4.倡导室外工作、活动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作业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5.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公众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停驶燃油机动车,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轻道路拥堵;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倡导错峰加油。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

4.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减少农业机械使用和农药、杀虫剂喷洒等作业。

7.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针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开展应急减排,实施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

1.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加强民生保障类(供电、供热、供气)企业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运输管控措施执行。在高速环内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燃油、燃气过境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清障车、环卫(含道路冲洗)、园林、道路养护、喷雾降尘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国五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上路行驶。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全市国三以下(不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3.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建成区停止主次干道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作业。
 
编辑/赵莉
审核/柏冬雪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