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渭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分级诊疗政策或异地就医政策要求完成相应转诊、异地备案手续后,在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即可实现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分为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两种情形。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省内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就医时,无需备案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但需按照医疗机构技术等级顺序逐级转诊。确需前往三级医院就医的,应由二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在医保经办机构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登记。
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分为两大类5小类。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陕西省以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渭南市参保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线下备案:由本人或代理人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官方渠道申请线上办理。
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特殊情况为: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术后复诊、恶性肿瘤患者以及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直接选择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外伤患者明确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待遇政策。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支付范围和参保地待遇报销政策。
省内住院:
跨省住院:
职工普通门诊:
渭南市参保职工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结算时,需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时,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慢特病: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
已在参保地完成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没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及接诊医师要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由参保地根据本地规定确定待遇计算规则。
备注:
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白血病患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医院住院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一次起付线。
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二次住院的,起付金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参保人在统筹区域外非急诊且未规范转诊的,支付比例下调20%。
如何办理报销事宜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直接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人员、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完成就医流程后,可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住院: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当次住院病历。
门诊: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