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延安市宝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蟠龙河河长常延丽深入蟠龙镇、青化砭镇、姚店镇,对蟠龙河流域“河长制”履责情况进行了调研。常延丽沿着河岸线一路前行,观察河水水质、河岸保洁情况,并向附近居民询问对河流治理的感受。在河流治理的一线现场,常延丽仔细查看河长公示牌是否完整、有无日常巡查记录、检查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现象,全面了解河道生态保护情况,精准掌握“河长制”在乡村两级落实的真实成效。
11月18日上午,蟠龙河“河长制”工作调度会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召开。姚店镇、青化砭镇、蟠龙镇汇报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区河长办包片负责人汇报了履责情况,暗访组通报了发现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常延丽指出,优质的水生态环境,惠及百姓、福泽千秋,是最大的民生。河流彰显一个城市的魅力。清澈的河水、健康的水生态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保护水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实施“河长制”,就是为广大百姓的饮水安全、生产生活及周边生态建设提供健康、优质的水源条件。
常延丽要求,区河长办及沿线三乡镇要结合蟠龙河实际切实做到“五个一”:绘制“一张图”,详细标注蟠龙河沿线人口居住、养殖户分布、河道沿线企业分布等情况。
编织“一张网”,构建由乡镇主要领导、片长、包村干部和各村村委会成员组成的“主要领导包乡、副职包片、干部包村、村干包段”的蟠龙河水环境治理保护体系。
健全“一套管理制度”,对“河长制”的法定职责、河道的清洁维护、各级河长的巡河责任进行细化明确,用制度提升履责质效。
调整“一整套整治方案预案”,明确容易发生的问题是哪些,容易造成河道污染的隐患和矛盾是哪些,建立从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到整改清号台账的闭环方案和预案,打牢“河长制”长效基础。
完善“一揽子奖励惩处曝光机制”,对在履责中表现突出的镇村干部优先评优树模,对工作任务不落实或工作不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严格惩戒,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对辖区内乱倒、乱占、乱挖、乱排等对河道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曝光并以“严管重罚”的方式“强行入轨”,带动全民形成爱河、护河、养河的思想共识和行为自觉,为全区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宝塔区人大
编辑/席静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