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立案后的短短五天,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圆满执结6起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为郝某某追回借款63000元,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2020年间,万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6次向郝某某借款本金65000元,约定月利率为18‰,并出具借款条据6支。后因万某某长期拖欠借款未还,无奈之下,郝某某于2024年8月21日诉至靖边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万某某需偿还郝某某借款本金6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万某某仍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10月30日,郝某某向靖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苏某某既无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保险,亦无房产、车辆等财产登记信息。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万某某,其表示她在超市打工,暂无偿还能力。之后执行干警又前往被执行人万某某住所地开展调查,得知被执行人万某某在某超市打工,但不知道具体是哪家超市。执行干警随即便马不停蹄地赶往各大超市进行排查,最终成功控制了被执行人万某某,并顺利将其拘传至靖边县人民法院。
执行干警严格遵照情理法相融合的沟通方式对万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敦促万某某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利弊,虽然6案涉及金额小,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仍然会受到严厉的司法惩戒,若不能积极主动还款,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及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析理下,万某某终于意识到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且其孩子都在上学,她不想因为债务问题影响到孩子及家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当即表示愿意依法履行还款义务,但其偿还能力有限,能否只偿还借款本金?在了解其诉求后,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郝某某进行了沟通。郝某某表示,她们同为女人,能理解彼此的不容易。万某某如果能够一次性偿还借款,她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只要本金。最终,万某某一次性履行欠款63000元,6起系列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实现快速执结案件,正是靖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各个团队繁简分流、分工协作工作机制良性运行的结果,充分彰显了靖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率、为民举措的真力度。下一步,靖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全流程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缩短执结周期,锚定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根本目标,着力提升执行质效,用执行速度、温度和力度,护民生、暖民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靖边县人民法院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