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安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被陕西证监局查获2020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科目下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已根据合规整改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对西安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陕西证监局认为,西安银行时任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负责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对该行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局同时对郭军、梁邦海、黄长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西安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披露,该行已经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了上述警示函中所述问题的整改,未来将更加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银行前身为西安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由西安市原4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西安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而来,2010年更为现名。目前,该行已开设179家营业网点。
来源:陕西证监局、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