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胜:打开法学人生的“万花筒”

西西新闻 @ 2024-09-10 15:55

又是一年开学季,又到一年教师节。

在山西大学法学院每年的行政法研学第一课,学生们总能看到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一丝不苟为大家授课,并与大家分享自己四十年来求学和任教的心得体会。“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其言亦真,其意亦切。

这位老教授就是学生们慕名已久的陈晋胜。

陈晋胜,山西夏县人,山西大学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担任法理、宪政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和警察法学。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2项、中国行政管理学会项目1项,以及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

从去年9月起,古稀之年的陈晋胜教授不再在山西大学法学院代课、指导学生了,但他退而不休,仍然保持着对青年老师科研、法律学生的学业关注和帮助,一直保持着对法学专业和学科建设的热忱和支持。

传道授业解惑:践行“经师”与“人师”的统一

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对于普通人来说,“法学”是一个冷冰冰的词汇,陈晋胜教授却形象地比喻法律是一个“万花筒”,其间奥妙无穷。他说,作为教师,就是要拼命地摇动法律这个万花筒,把法律的思想用容易接受的方式传授给学生,传播给社会大众,才能为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作出贡献。

陈晋胜教授认为,法律是一个个故事集,法理是一个个故事人,法学是一个个故事迷。立法者丰富法律故事,故事人讲解法律故事,故事迷研究法律故事。他正是通过这样的故事主体、故事客体和故事内容的通俗表达,不仅使一代代法律学子理解到了理论与实务的共同与差异,而且明白了应该如何进行职业规划选择和法学理想追求。

陈晋胜教授的教育观念可以描述为“亦师亦友”。他不仅仅是教书育人的导师,更是一直帮助、支持、鼓励和引导学生的存在。鼓励学生向前向上,支持学生向好向善,学生进一步,老师就有一步的欢喜。这种情感贯穿始终,从师生到朋友的全过程。

陈晋胜教授仍能记起四年前自己指导过的几名本科生,并回忆起与学生相处的鲜活细节,并当场与他们一一通了电话,分享学生的成长收获。得知他们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党校等高校继续深造,陈晋胜十分开心,并鼓励他们坚持耕耘法学,奉献社会。

作为诉讼法学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双学科带头人,陈晋胜教授鼓励学生在理论上走高端,在实践中走高位,要“志存高远”而非“好高骛远”。他认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在教学中帮助每位同学确立各自的研究内容和方向,使他们的学习内容与日后发展方向相契合,由此实现“学问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这一目标。如今,由他带出的150余位研究生,有的在高等院校继续深造,有的在法治工作领域已卓有建树。

人生三部曲:政治系入学,哲学系毕业,法律系工作

据了解,陈晋胜教授一路走来并不容易。他从一名农村青年起步,凭借坚持不懈的努力,1979年9月,终于考入山西大学这所高等学府,完成了从农村青年到高校学子的人生跨越。

1983年,陈晋胜以优异的成绩从山西大学哲学系毕业,留校担任哲学系首届分团委书记,兼任班主任。1985年9月,他被派往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进修行政管理专业,5门专业课程全部获优。归校后,他负责创办了行政管理专业,主讲《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等5门课程。后又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进修《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等课程,回校后又创办了公共关系专业,主讲《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等3门课程。

1993年,教育部批准了山西大学法律系第一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陈晋胜调入法律系。经过长期的学习沉淀、专业知识打磨,以及哲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和法学等学科的丰富经验阅历,他对法学研究有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和前瞻视野。

从1994年至今,陈晋胜教授在法学领域辛勤耕耘,并主持和参与国家和省级项目30余项;在报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法学著作20余部;获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警察法学会等多个研究奖项。

陈晋胜教授调入法学院(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后,去公安大学进修了警察法学专业,回校后在全国高等院校中率先开设了《警察法学》本科课程。1995年8月,他到公安部第四研究所做访问学者,1998年成为我国第一个“公安行政法”硕士生导师。

在警察法领域,陈晋胜教授主持了警察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和山西省“九五”“十五”社科规划项目6项,撰写了警察法学方面的学术专著《警察执法论》,出版的《实用法学释例》作为系列著作荣获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经过8年呕心沥血的潜心研究,于2002年撰著的《警察法学概论》,被高等教育出版社列为“面向21世纪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类“红皮书”隆重推出。这本书使得陈晋胜教授获得了山西法学界教材和科研成果领域的全国大奖——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三等奖。

2005年,近天命之年的陈晋胜教授奔赴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圆起自己的法学博士梦。2010年,他的被评为优秀博士论文的《行政事实行为研究》出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在为该书作序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行政行为研究领域的空白。”

在法学研究过程中,陈晋胜教授始终把国家所要、社会所需,人民所想作为自己学问的出发点和落脚处。他说:“作为一个地方法学院的教授,要始终站在国家法治建设的最前沿,选取最容易突破也最需要突破的现实问题去研究。这既是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对法律人的呼唤,也是法律人融入社会、得到社会认可的必经之路。”

以“法”为中心:教法、学法、研法、用法

谈到对自己人生的要求,陈晋胜教授说,作为一个法学老师,应当以“法”为中心画圆:“教法”以认真,“学法”以刻苦,“研法”以专心,“用法”以求效。作为一个普通人,要勤俭于生活,勤劳于工作,勤奋于事业。

近年来,陈晋胜教授持续活跃在山西省法学领域,积极投身于我省的各项法治建设活动,成为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担任着中共山西省委法律顾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法律顾问。他经常被邀请到各地各单位进行法治讲座,从省市电视台到央视都能看到他作为嘉宾的“以案说法”“依法说事”等法治栏目。先后被太原市授予“法治建设先进人物”、忻州市公安局授予“荣誉人民警察”,得到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正义之声、护法卫士”牌匾褒奖。

数十年来,陈晋胜教授还多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等职务。同时广泛参与普法活动,举办各种讲座300余场次,直接受众达4万余人。主持省市县部分“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的编撰。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多场次大型法治展等活动,积极践行着一名法治教育工作者的法治建设责任。

鹤发银丝映日月,丹心热血沃新花。陈晋胜教授还担任过晋中理工学院文法学院院长和党总支负责人,积极推动该校的法学、社会工作和英语的学科发展,开创“手拉手——三项基本建设”行动:推动左手拉右手的理论与实务有机融合的课程共建,以期创建“精品课程”;发展前手拉后手的优势专业与后进专业携手共进的专业共建,以期创建“优质专业”;拓展大手拉小手的一流学科与进取学科的接踵摩肩的学科共建,以期创建“特色学科”。并在学校内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赛、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有力推动了该院法学专业的全面提升。

一生钟情教育事业,矢志致力法学研究。四十多年来,陈晋胜教授始终坚持在教学岗位,从不因工作繁忙而降低对学生教育的标准,也不因自己赢得声誉而忽视对学生的关心。信念是持续数十年的的坚守,是年复一年奉献于教育事业的巨大热忱,是在这看似相同的每一天中无悔追寻教育的真谛……


《论语·子罕》曰:“夫子循循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传道,授业,解惑,是“经师”和“人师”的统一。陈晋胜教授躬身讲台四十年,努力践行着“经师”和“人师”的相统一。

老骥思千里,飞鸿阅九州。桑榆已晚否?非也,为霞尚能满天。在第四十个教师节到来之际,我们由衷地祝福陈晋胜教授,愿他在法治人生的道路上硕果累累,愿他老骥伏枥,不断进取。诚如他撰写的铭志联,“计算学究途顺通,前晋必荣;法律文研路直正,后继定胜”。(文/吴越)

编辑:程浩
校对:赵莉
审核: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