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据悉,第三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7月21日进驻宝鸡、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市以来,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二批4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宝鸡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今年8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宝鸡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滞后,乱堆乱倒问题突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宝鸡市长寿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底建成并试运行,因投资缺口大,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力,多次延期,至督察时仍未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滞后。
生活垃圾乱堆乱倒污染环境。宝鸡市现有1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6个垃圾填埋场即将达到使用年限,设计日处理能力1169吨,而全市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约3287吨,设计处置能力与实际产生量缺口较大,生活垃圾混堆乱倒现象普遍。
建筑垃圾未实现全过程管理。宝鸡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未建立全过程长效监管机制,建筑垃圾监管不力,乱堆乱倒问题突出。宝鸡市2022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43万吨,实际处理量约为51万吨;2023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79万吨,实际处理量约为40万吨,大量建筑垃圾去向不明。渭滨区马鞍山村山坳里堆放约4万方建筑垃圾,与周边山体齐平,紧邻瓦峪河,如遇强降雨,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金台区硖石镇长平公路旁沟壑内长约120米、宽约30米的林木群被大量建筑垃圾损毁,破坏生态环境;高新区磻溪镇千河高架桥下随意倾倒约3万方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今年8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频发,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相关单位和部门监管整治不力。
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频发。榆横工业园区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违规违法问题频发。抽查10家企业,有7家不同程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破损严重、运行不正常、危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园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2017年园区《中煤集团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搬迁安置规划方案》批复,以及2022年6月该项目取得的环评批复均明确要求,2024年6月前完成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但直至督察时,该项目仅制定了搬迁安置社区规划方案,搬迁安置工作才启动招标程序。园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固废处置利用工程、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工程建设推进缓慢。园区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废渣场,设计收集一般工业固废库容为1400万吨,目前已收集1239万吨,即将满库,而废渣场三期项目计划2025年5月才开工建设。《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截至今年5月,高新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103.9万吨,综合利用率仅有39.1%。
此外,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环境问题整治不力。
延安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明显
今年8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延安市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滞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明显。
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短板突出。延安市对建筑垃圾监管工作力度不够,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推进缓慢。2023年12月28日,延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才原则通过《延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2024年4月、5月延安市城市管理部门才分批次对各县(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进行技术审查,截至督察时,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均未印发,建筑垃圾监管长期无规可依,导致基层村组随意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场所。2022-2023年排查发现的59处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中有27处为当地村委会指定,占比45.76%。
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滞后。延安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仍未落实,宝塔区、安塞区等10县(市、区)均未建成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建成的宜川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未验收、未运行;志丹县建筑垃圾填埋场2014年投运至督察时无土地、水土保持等相关审批手续;黄陵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土地、林业、环评审批手续。《延安市净土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但目前全市建成运行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仅1家,2023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73.5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6.11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仅为8.31%。
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多发。督察发现,延安市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县区未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部分县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就地堆存,城乡结合部、河岸边坡、山体沟道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尤为突出。
汉中市:部分砖瓦厂违法采挖损毁生态植被
今年8月,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汉中市部分砖瓦厂无证违法开采粘土,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生态植被损毁严重。
问题频发,违法开采粘土。汉中市13家有采矿权的砖瓦厂,仅有1家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余12家采矿许可证均已过期。城固、洋县有5家砖瓦厂采矿权到期后未延期许可证,擅自无证开采粘土,导致地表裸露,生态植被损毁严重。
整治不力,擅自生产实心粘土砖。2023年以来,汉中市自然资源部门虽对砖瓦企业生产实心粘土砖开展了排查整治,但部分县区排查整治措施不够有力,监管存在“宽松软”,导致本应只能生产空心砖、页岩砖的砖瓦企业,持续外购黄土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
损毁植被,治理修复推进缓慢。汉中市部分砖瓦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长期违法生产。截至今年8月,全市49家砖瓦厂有18家无用地审批手续。督察还发现,部分砖瓦厂未按要求对占用土地进行复垦,现场大量山体被破坏,开采面裸露,生态修复进展缓慢。城固县贾山页岩砖厂附近山体被挖空,约0.2万平方米黄土裸露,周边地面形成2个直径约40米的深坑,截至督察时未开展生态修复;城固县李家河新型建材厂、城固县城龙砖瓦厂、洋县瑞庆新型节能建材厂的矿区约30%未完成生态修复,黄土裸露;城固县董家营七里店砖厂未及时对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开挖后形成2个直径约20米的水坑,每逢汛期,厂区煤渣随雨水流入水坑,严重污染环境。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