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规范单位账户、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将对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个人账户进行清理。
此次账户清理范围包括一年内未发生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的单位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个人账户;同一职工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开设两个及以上个人账户的。
账户清理方式包括单位账户清理、个人账户清理、一人多账户清理。
(一)单位账户清理
由中心安排专人对非正常缴存单位逐户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单位符合继续缴存条件的,督促其完善相关汇补缴手续,尽快正常缴存;
2.单位正常缴存确有困难但不符合账户注销条件的,办理单位缓缴手续;
3.符合单位注销、破产等账户注销条件的,办理单位及个人账户注销手续。
(二)个人账户清理
对于封存满6个月的个人账户,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缴存单位进行数据核查比对。根据核查结果,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账户清理:
1.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开设有正常缴存账户的,与缴存中心进行两地联办,由缴存中心联系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联系职工办理离退休销户提取;
3. 职工为非西安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联系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销户提取;
上述2、3项所列销户提取业务,职工均可通过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省直公积金小程序、个人网厅进行自助办理,也可到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银行专柜现场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我要提取相关栏目。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联系职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死亡销户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提取须到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我要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栏目。
5.对于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清理的个人账户,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设立封存人员专户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一人多账户清理
职工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开设两个及以上个人账户的,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账户合并:
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办理。
2.缴存单位经办人在单位网厅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个人多账户在同一单位的,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业务。个人多账户不在同一单位的,由转入单位先办理内部转移业务,再办理账户合并业务。
单位、职工对账户清理工作有疑问的,可到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公积金服务热线(029)12329-2、工作电话(029)87347225、(029)87314946进行咨询。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