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展现执业药师风采,积极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第六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安排,5月10日,省药监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我省第六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
一、“身边最美药师”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模范履行对执业单位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差错事故等。
3.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
4.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性,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主要表现
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认真履行药学服务职责,以人为本,服务公众,积极开展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药物治疗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健康宣教、居家药学服务等工作,降低患者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
2.在突发重大公共事件中发挥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作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勇于奉献,为保障公众健康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3.热心公益,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讲解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在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长期坚守在偏远、艰苦地区,默默奉献、心系公众,因地制宜服务公众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扎实钻研,不断加强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在维护公众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得到公众的认可和信赖。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推选征集
1.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在当地进行“最美药师”推选工作的宣传,明确专人负责,于5月15日前通过邮箱(w62288215@163.com)将各地市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报省执业药师协会。
2.6月1日前,相关单位推荐“最美药师”候选人1-2名,按要求填写《第六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推荐人选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审核盖章后,汇总材料报送至省执业药师协会。
第二阶段:评审遴选
6月20日前,省执业药师协会对推荐人选的资质及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情况和相关要求,提交宣传视频(宣传视频要求:横屏拍摄,时间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为MOV或MP4,文件大小为50M-1G)。省执业药师协会从中推选2名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省药监局。
第三阶段:宣传推荐
1.7月5日前,省执业药师协会组织拍摄“最美药师”推荐人选事迹宣传视频。
2.7月20日前,省药监局、省执业药师协会及相关单位积极在本地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发布“身边最美药师”推荐人选事迹。
3.7月31日前,省药监局按要求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基层一线,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执业领域,侧重药品零售领域,适当向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科技创新、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者倾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公众认可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三)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符合要求的被推荐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其资格,不再补充推荐。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药监局:党晓刚 029-62288060 李慧 029-62288097
省执业药师协会:郭振军 029-81873095
邮 箱:w62288215@163.com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1号亚鸿时代广场A座18楼1806室
附件:第六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推荐人选情况表
来源:陕西省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