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八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商洛司法”新媒体平台将开设专栏,陆续刊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事迹。
商洛市洛南县永丰社区位于县城以西12公里处,区域面积7.5平方公里,下辖13个居民小组,共有576户2259人。近年来,该社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扣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调委会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制定规划,研究工作,落实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同时,社区居委会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措施,把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由村委会主任主管,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抓好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社区村民会议制度、村委会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悬挂于村委会墙上,用以鞭策村干部尽职尽责。为了让村民能够以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制度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村委会根据村情民意,制定了自己的村规民约,在依法治村过程中发挥着既约“官”又约“民”的双向制约作用。村委会还将部分规章制度、两委成员名单、村小组长名单及村规民约等编印成册,分发至全村500多户村民手中,形成“家家争学村规,户户自守纪律“的局面,从而增强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能力,达到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目的。
抓住“关键少数”,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严格按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要求,规范乡村“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细化选拔流程,严格选拔程序,优先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长、村民小组长、党员、“五老”人员、乡贤、退役军人等村民中选任并充实到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通过签订承诺书,发放证书、徽章,明确“法律明白人”宣传法律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等主要职责。加强“法律明白人”法律政策知识、法治实践能力、道德品格教育等方面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远程培训等形式,确保每年每人接受培训辅导不少于10课时,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8人,参加镇村两级“法律明白人”培训3次。
创新宣传载体,做实“八五”普法宣传。社区党总支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社区两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借助“八五”普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契机,探索实行“五个一”工作品牌,即每月举办一次德政大讲堂、建成一间法治图书室、建好一块法治宣传栏、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健全一套工作台账,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培养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在城东移民搬迁小区开展平安小区、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小区居民楼外墙注入法治元素,将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地展现出来,使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散步学法治,让基层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平安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维护平安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创新推出“三服务三融合”模式。深化便民服务,与村民自治实践相融合,激发群众参与活力。深化法治服务,与推进法治社区建设相融合,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深化精神文明实践服务,与强化社区德治建设相融合,涵养文明乡风。探索推出社区治理“123456”模式。通过建机制、定职责、强队伍、优服务、重考评,突出党建引领、发挥“两个”作用,推行“三色”管理、建立“四项机制”、实行“五星评定”、凝聚“六方力量”等措施落实,有效提升了社区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普治并举,推动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作为提高村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创建示范村、文明户,有力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成立老年协会,聘请离退休村干部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开展最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孝老之星、退役军人光荣户、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引导社区群众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重义守信,推动社区善治。
来源:商洛市司法局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