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对现有民转公幼儿园实行质量提升计划和动态管理机制,到2027年,民转公幼儿园办园等级均达到市二级园以上。到2027年,各区县(开发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对达到65%、70%、75%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强化市级统筹管理
统筹全市学前教育规划发展,摸清幼儿园底数现状,科学制定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坚持公办为主、公民办并举,构建与人口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学位供给体系。
市教育局统一归口管理市级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
发挥市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帮扶、加强培训、园长驻园指导、教师双向交流等形式,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园和市一级园。
落实区县(开发区)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幼儿园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园学位满足区域人口发展需求。完善辖区幼儿园设点布局,根据人口发展和调整计划,统筹推进辖区公办园的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关停并转等。在公办园布点不均衡、流动人口集中区域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落实公办园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运转保障和全面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并移交属地教育部门管理,按期开园。支持区县(开发区)利用符合条件的各类设施或单独选址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验收通过后,市级根据建设规模给予奖励补助。
对现有民转公幼儿园实行质量提升计划和动态管理机制,到2027年,民转公幼儿园办园等级均达到市二级园以上。到2027年,各区县(开发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对达到65%、70%、75%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扩大优质资源总量
按照“分年培育、结对帮扶、提升等级、扩大总量”的原则,建立市级幼儿园等级创建帮扶梯队库,持续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共80所;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园、市一级园的创建园和帮扶园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推动内涵优质发展
各区县(开发区)落实专职教研员岗位设置和兼职教研员经费保障,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负责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帮助一线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指导推进教研网格责任区和幼儿园领航教研室建设。到2025年,在全市遴选100个领航教研室。
定期组织幼儿园与小学联合教研、举办家长学校、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纠正超前学习拼音、生字、算术等拔苗助长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循序渐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等身心素质。
推进全市幼儿园特色多元发展,到2025年,创建市级家园共育示范基地100所,创建市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50所。对成功创建的幼儿园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按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同工同酬,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培训;定期举办教师和保育员专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师资专业能力水平。
每年评选和通报表扬一批优秀学前教育工作者,激励园长和教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
健全成本分担机制
根据办园成本、办园等级、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及家长需求,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幼儿园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管理政策。
落实财政保障机制
市、区两级统筹财力和资源办好学前教育,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并实行总量管理的差异化激励政策,从2024年起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元/年·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公办园保教费收费实行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改善硬件条件相对薄弱的园所,提升全市公办园保教质量。
对学前教育市级专项资金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对区县(开发区)学前教育经费每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区县(开发区)对学前教育经费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审计。
强化保教质量监管
市、区两级加强对公办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重点从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方面开展全覆盖督导评估。对办园行为不规范、质量严重下滑的给予限期整改、缩减招生计划、降级、调整人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