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准增加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西安市、青岛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
“个人旅游签注”包括:
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
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
签注持有人每次可以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即日起,西安市户籍居民及居住证持有人,均可在西安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申请人可在全市35个出入境网点的人工窗口及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人工窗口受理审批发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智能签注设备还可实现“立等可取”。
广大市民可自行选择办理赴香港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赴澳门3个月一次、1年一次6种类型的“个人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温馨提示:为了提升您的办证体验,减少等候时间,建议您通过“西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后,就近办理。
西安市公安局35个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来源:西安出入境、西安发布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