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停车费、物业费、垃圾费……陕西发布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西西新闻 @ 2024-03-02 16:28

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目录清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了部分调整,2023版目录清单同时废止。
 
新版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以及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其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动车1小时内每车次6-12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3-5元,不同车型24小时内最高限价60-96元;其他道路停车、停车场(库、泊位)根据收费类区、收费时段、车型、停车时长、昼夜等不同,按每小时0.5-8元/车位或每次(天)0.5-20元/车位的标准(或相当于此标准)收费,不同车型、不同地区24小时内最高限价10-86元;未实行“一费制”的,小区停放服务费每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小型汽车)。已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按照车场类别,每车位每月30-80元或每车位每次2-5元。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拖车费标准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360-1500元/次(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13元和拖行费15-50元。
 
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7-1.21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14-1.57元。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1-2.3元/人·月或1-11元/户·月;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在岗人数计收,1-10元/人·月;旅社、宾馆等按床位数结合床位使用率计收,1-3元/床·月,或按面积计收,0.4-1.2元/平方米·月;餐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按营业面积计收,0.1-3元/平方米·月;修理厂、加工厂、洗车场等服务业按定额收取,10-500元/月,集贸市场、夜市、零散摊位按摊位计收,1.6-50元/摊位·月(或天);按垃圾产出量计收,10-52元/吨。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