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53个县(市、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通知》,经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部级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交通运输部决定,命名陕西省石泉县等53个县(市、区)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详细公示名单如下: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名单(共53个)
北京市通州区
天津市蓟州区
山西省武乡县
辽宁省喀左县
吉林省镇赉县、双阳区、乾安县
黑龙江省泰来县、虎林市
江苏省海门区、盐都区、太仓市
浙江省余姚市、嘉善县、磐安县
安徽省天长市、霍邱县
福建省沙县区
江西省丰城市、安远县
山东省龙口市、临淄区、肥城市
河南省兰考县、浚县、郏县
湖北省赤壁市、红安县、老河口市
湖南省汨罗市、临澧县、花垣县
广东省南雄市、梅县区、四会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富川县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綦江区
四川省泸县、壤塘县、蒲江县
贵州省习水县
云南省龙陵县、古城区
陕西省石泉县
甘肃省临泽县、榆中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隆德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图木舒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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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显示,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是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7年11件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年,验收合格的将被授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通过示范创建,调动各地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带动各地提升了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和物流服务均等化水平。
来源:交通运输部
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