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共同维护好新城空气质量和公共安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对近期排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公开曝光。
夏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3年11月23日晚,秦汉新城秦宫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在一废弃砖厂活动板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遂展开调查,抓获嫌疑人夏某,并在附近一民用房屋内找到另一处烟花爆竹储存点,当晚共计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0余箱。
经询问,嫌疑人夏某称自己准备在节日期间出售烟花爆竹牟利,提前储存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夏某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胡某、张某、高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2月7日晚,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秦汉佳苑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赶到现场时,人已远离,只剩遍地烟花爆竹残屑。
执法人员通过秦汉新城智慧城市平台,在秦汉佳苑周边路口摄像头调取视频画面,从行驶路线找到违法嫌疑车辆,并向秦宫路派出所报警,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胡某、张某、高某。
经询问,因购买新车,三人当晚10时左右在秦汉佳苑小区附近人行道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胡某、张某、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各罚款二百元。
白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2024年1月31日,生态环境、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巡查时发现秦汉新城朝阳五路北口某烟酒店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金旭路派出所调查,违法行为人白某2023年10月26日通过微信联系从渭南购买烟花爆竹,储存在所经营的烟酒店二楼库房中,现场查获34箱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白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重要提示,西咸新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来源:秦汉新城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