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谢宇执行死刑前未见家属 最高法:毫无悔罪诚意

西西新闻 @ 2024-01-31 14:5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吴谢宇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谢宇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吴谢宇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吴谢宇可以申请会见亲属,但吴谢宇未提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购买多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还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并罚。吴谢宇所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严重违背人伦道德,严重践踏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情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吴谢宇连续实施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犯罪,主观恶性深,且毫无悔罪诚意,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此前报道

2016年2月14日,教师谢天琴被发现死在福州市晋安区一所中学教职工宿舍的家中。警方侦查发现,谢天琴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儿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一审中表明,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2019年4月,吴谢宇被抓获归案。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犯罪嫌疑人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8月26日,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法院认为: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8月28日,央视频《吴谢宇弑母案》公开披露了吴谢宇两次参与庭审的详细情况:在庭审现场,吴谢宇数次痛哭流涕,“我从小就知道,世界上没有比我妈妈更好的妈妈。”

吴谢宇说,父亲的病逝对他和母亲谢天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希望帮母亲“解脱”。他曾经想问母亲:“如果你也和我想的一样,我们一起‘回家’,回到父亲身边。”但他最终并没有问,而是通过自己从“张国荣跳楼、林黛玉葬花”中推理,认为母亲也想自杀,之后着手计划杀害母亲。

据报道,一审判决后,吴谢宇提出上诉。相关人员透露,对于一审判决,吴谢宇对事实认定部分并无异议,但觉得量刑太重,希望通过上诉留一条生路,活着赎罪。

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认为,该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

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综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宏网、央视新闻等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