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在西安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省政协副主席李忠民出席并为获奖代表颁奖。省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出席。
发布仪式上播放了“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事迹短片,现场揭晓了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陕西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守护三秦红色印记”等10个事件被评为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崇皇派出所二级警长王平等10名同志被评为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
据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了陕西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宣传活动。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逐级申报、资格审查、网络投票、评审评定等环节,确定了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第五届“十大法治人物”名单。省委依法治省办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法治人物为榜样,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建设,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力量。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