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陕西纪检监察发布消息,汉中市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毛建平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汉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毛建平在担任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汉中市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汉中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主任、汉中市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用地批复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11月23日),据陕西纪检监察消息,汉中市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毛建平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汉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毛建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毛建平,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陕西略阳人。研究生文化(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毛建平同志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