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一背景下,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积极响应,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讲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旨在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引导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增强爱国情怀。在活动中,西安市碑林区司法所裴所长为少先队员们作了专题宣讲,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爱国主义教育正式进入法治化轨道,对于培养全体中国人民的爱国情怀,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此外,西安市碑林区司法所干事、振兴路小学少先队校外法治辅导员程拓也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内容。他指出,该法涵盖了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标志、祖国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方面面,要求同学们高扬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文化自信,传承民族精神,讲好中国故事。
活动最后,同学们通过绘画表达了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通过此次活动,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爱国信念,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同学们纷纷表示。
据悉,此次宣讲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激发了他们的爱国情怀和担当精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小学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