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灯光照明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让新《办法》贯彻落实,连日来,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中,金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情况,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进行自查,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了普法宣传,讲解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大力宣传新《办法》,督促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辖区部分农贸市场、超市已撤下“生鲜灯”,改换为普通照明灯,其余生鲜食品销售主体也正在逐步落实禁用误导性“生鲜灯”。此后,金台区市场监管局也将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及生鲜肉经营单位“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