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教育厅最新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要求,经学校申报、形式审查、省高评委专家组进校考察等程序,陕西省教育厅将设立陕西警察学院列入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陕西省教育厅反映。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7月3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截止日期以邮戳或发送日期为准)。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韩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