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了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其中,西安、商洛2地入围。
据悉,本次公示自2023年5月16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2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安管理局)反映,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来源:公安部
编辑:韩林玲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对象名单。其中,西安、商洛2地入围。
据悉,本次公示自2023年5月16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2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安管理局)反映,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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