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中院对被告人榆林市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白某某以办理养老统筹等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一案开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悉,法院审理查明,从2017年9月份至2021年7月份,白某某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各被害人缴纳养老统筹、安排工作、低价购房等,并以此骗取被害人惠某、刘某、贺某某等170余人共计1677.973万元,其中以办理养老统筹为由骗取38名被害人共计93.6622万元。
据了解,白某某从小家境优越,且容貌姣好、工作稳定,但其却爱慕虚荣,贪图奢靡生活,当工资远不能支撑其奢侈品开销时,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其清涧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的身份诈骗170余人1600余万元并挥霍殆尽,致使巨额经济损失无法挽回。更有多名老年人多次轻信其编造的谎言,先后通过白某某为自己缴纳养老统筹,为子女安排工作、购买公租房等,被骗金额达数百万元,不仅掏空积蓄和养老钱,甚至债台高筑。
白某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依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书长达115页,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西西新闻榆林(YT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