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6月24日,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王某某在一石粉厂认识受害人儿子刘某乙,并通过其认识了77岁的受害人刘某甲。2020年底,受害人刘某甲委托被告人王某某为其儿子刘某乙介绍对象,被告人王某某便虚构女方家庭情况,并以女方父亲受伤住院需要用钱、女方父亲过生日为由,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先后五次骗取刘某甲现金73200元,其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和借给他人使用。2022年6月20日,办案机关将追回的赃款29400元发还给受害人刘某甲。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来源:汉中中院
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