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文物、遗址保护与文物、遗址利用之间的关系,简言之,保护是前提,利用是目的,二者又可相互促进。
文物、遗址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既然是遗产,也就是说,它是“死”的。我们要想发挥遗产的作用,那就得让它“活”起来。所谓“活”起来,就是去发现它的价值、去展示它的价值、去发挥它的价值,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文物、遗址的利用。
由于主观、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对文物、遗址自身的认识是在逐步深化、丰富的,我们给文物、遗址提供展示光彩的舞台也是在逐步扩大的,文物、遗址发挥的作用、产生的效益也是在逐步展露的。所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那把文物、遗址保护好自然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前提工作。如果保护不到位,那利用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后动力不足。
但是,如果文物得到了精心保护,却被安置在库房中“睡大觉”,不为人所知;如果遗址得到了精心保护,却大门紧锁,不能发挥自身价值,那自然是非常遗憾的事情。对我们人来讲,为人民服务、为人类的发展贡献力量,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才有意义。
文物、遗址也是一样,为百姓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这样文物、遗址才有意义、才有价值。文物、遗址的价值就在于,文物的“美”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启迪我们的灵感,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遗址的“真”可以告诉我们,我们从哪里来,如何走到了今天,深化我们的认知;文物、遗址可以帮助我们建立文化自信,可以帮助我们实现文化强国,可以帮助我们加强国际交流,可以帮助我们传承中华文明,等等。所以,保护文物、遗址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利用、在于为社会服务。
至于相互促进,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我们现在的文字一般都是写在纸上,隋唐以前都是写在竹简上。从上世纪初到现在,我们在墓葬、古井、烽燧等遗址中已经发现了几十万枚简牍。这些简牍大部分是行政文书和典籍。典籍,相当于今天的著作,通常是由很多枚简组成。以前我们在利用简牍时,通常只关注它有文字的那一面,没有文字的背面我们几乎不去管它。既不关注它,也不公布它,更不会展览它。但是,前些年,我们在典籍简牍的背面发现了“背划线”。所谓背划线,就像我们写一篇文章,把写好的简用绳子一枚一枚的编好,最后铺开,在背面用刀或笔从左上角到右下角划一下,这个划痕就是背划线。它的价值是什么呢?相当于给文章添加了页码。如果把一本书撕成一条一条,没有页码,想要复原它会有多难。但是,如果发现了页码,那复原工作就容易了很多。一旦复原成册,那它的价值就倍增。正是在利用中有了这些发现,在简牍保护中我们也开始了对简牍背面的保护、公布。所以说,利用也可以促进保护。
这也提醒我们,保护尽量要有前瞻性,有些信息我们现在感觉没有什么用,但是以后可能就会利用到。当你想去利用时,发现当时没有妥善保存好,那就后悔莫及了。我们吃过很多这样的亏,或者说,我们有过很多教训。
提及前瞻性,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在保护对象中增加了“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扩大了保护范围,这就是具有前瞻性的举措。这也是在开发、利用秦始皇陵的过程中,促进了我们对秦始皇陵遗址的保护。
二
关于出台《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的意义,前面提到,文物、遗址的保护对文物、遗址的利用很重要,文物、遗址的保护主要是技术保护和管理保护,管理保护主要就是靠法律、法规,现在针对秦始皇陵遗址专门出台了《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那我们在秦始皇陵遗址保护方面有法可依了,或者更准确的说,有了更为具体的法规可依了,保护起来更有针对性、更有力度了。
秦朝是中国古代两千多年“帝制中国”的开端,都城是秦朝的核心,在“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影响下,秦始皇陵就是都城、乃至秦帝国的一个“影子”。那秦始皇陵的价值,可想而知。从这一点来讲,秦始皇陵再怎么保护都不过分。
法律法规有它的权威性、稳定性,通过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对秦始皇陵进行依法保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去修订它,是合理的、是科学的、是明智的。
另外,我们知道,秦国君主的陵园有好几处。你像,甘肃礼县、宝鸡凤翔、宝鸡陈仓等多个地方都有不同时期的秦国陵园。率先针对秦始皇陵遗址出台《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这对省内、外其他秦陵的遗址保护也可起到一个借鉴、引领的作用,甚至是为全国的大遗址保护提供一种参考方案。
三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与2005年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它更加强调周边环境的保护。比如要坚持“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并重”,各级政府要做好周边环境管控,对破坏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举报、处罚;制定保护规划要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等等。这一方面是与我们现在追求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致的,另一方面也是在尽可能多的去保存秦始皇陵遗址的信息。因为帝陵的选址与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密切相关。如前所述,有些信息,我们现在感觉没有什么用,但是以后可能就会利用到。
第二,它更加强调秦始皇帝陵遗址的世界文化遗产属性。比如,我们要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保护规划时,“应当符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要求”;等等。秦始皇陵遗址不仅是中国的遗产,也是世界的遗产,所以,我们在保护利用时也要用世界眼光来审视,提升秦始皇陵的国际影响力,建立我们的文化自信。
第三,它将省、市、区、街道办不同级别的机构的职责划分的更加明晰,对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员的要求更加具体、严格。其实,这些都是为了促使遗址保护措施的落实,责任能够具体到人。这些是管理科学化的表现和要求。
第四,在保护、利用、管理等方面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时,《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及时将其纳入进来。比如,面临近年来的“博物馆热”,要求博物馆管理者“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制定游客流量控制预案”;有新技术时,重视“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等等。这些都是与时俱进的新问题、新推进。
四
关于宣传、普及《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我认为应该重视学生、年轻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既给历史学专业的学生讲课,也给文物保护专业的学生上课。在上课的过程中,会经常涉及《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我都会去介绍一下、普及一下。《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是我们探索文物、遗址保护的一个成果,它相当于一粒果实。向学生介绍、普及这项成果其实就像是播下了“种子”。不久的将来,这些学生中有很多会从事文博事业,成为文物、遗址的发掘者、保护者、开发者、管理者、利用者,虽然不一定都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工作,但是肯定会受它的影响。也有些学生会去从事教育事业,这些文保意识、文保观念、法律意识可能会影响到更多的人。所以,宣传、普及《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不仅仅对秦始皇陵遗址有意义,对整个文博事业都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在我们社会的法制化进程中、文明化的进程中,学生、年轻人是储备人才,是未来的主力军。向学生、年轻人宣传、普及以《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为代表的法律法规,从长远来看,意义重大。当然,现在的学生、年轻人个性化更强,传播媒介也更多样,所以我们在宣传、普及的方式、形式等方面可以更加多元化,用年轻人更愿意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普及。
既然我们在秦始皇陵遗址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那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未来可期。
文/单印飞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
(YT01)